*泉控股对方正证券仲裁申请被撤案
方正证券4月20日晚公告,公司4月17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决定撤销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泉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提请的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争议案。方正证券4月20日晚公告,公司4月17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决定撤销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泉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提请的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争议案。 2015年1月5日,方正证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DGT20141271号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及随附的《仲裁申请书》、《仲裁补充申请书》等资料,*泉控股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对公司的仲裁申请。 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根据仲裁申请人*泉控股提交的 撤诉申请书 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决定撤销本次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争议案。 方正证券称,因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撤销本案,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 截至公告日,根据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公司所持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7%股权、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9%股权及公司提供的3000万元现金等担保资产仍处于冻结状态。公司将申请尽快解除对上述资产的冻结或担保。(李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