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行业本就是一个投资风险极高的行业,近年来由于频繁曝出艺人失德事件,更是给这个行业增加了很多不确定因素。
从影视投资风险角度来看,近年来,明星吸毒、明星施暴、明星嫖娼、明星封路、明星酒驾、明星偷税、明星代孕等等林林总总的明星丑闻时有发生。明星行为失德失范事件频出,不仅带来道德层面的不良社会影响,也导致一些影视作品无法上映播出,很多投资方、制片方血本无归,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个行业的有序发展。难道明星曝出丑闻后,影视剧组、广告商只能自认倒霉吗?
从影视内容创作角度来看,影视作品创作周期较长,往往一部作品从选题、剧本创作、筹备拍摄、送审到播出需要很长的时间,而市场又是瞬息万变,受众的口味又是变幻难测,因此,现在比较流行的题材等筹备拍摄出来以后往往已经过气了,能不能有一种好的方法能够预测到未来2-3年大众对于内容的喜好,以及影视作品的流行趋势,然后指导剧本和影视作品的创作,是影视从业者急需解决的棘手问题。
从地方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影视产业集中度较高,主要聚集在如横店影视城等大的几个影视基地,但是其他地方也没闲着,比如霍尔果斯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导致很多横店的影视企业外迁到霍尔果斯,以至于地方税源流失,对于影视产业发展引导部门来说,如何能够监测全国各地的影视产业发展政策,未雨绸缪而防患于未然,提前做出产业应对措施,精准施策,不仅仅能保住地方产业存量,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和吸引影视企业落户发展。
从影视行业涉及的对象来看,政府侧需要从宏观、中观、微观对产业进行全方位的“放管服”,通过产业引导政策,产业风险监管,提高决策水平,促进产业健康良性发展;企业侧一方面需要了解行业政策、行业趋势、用户喜好,创作出赢得用户青睐,市场认可的优秀作品,最大限度地获取投资回报。另一方面要降低投资风险,控制企业、作品、艺人、媒体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目前,数字化如火如荼,如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能力,为影视文化行业进行数字化赋能,提升行业效率,防范行业风险,能否解决哪些痛点,我们不妨来探讨一下。
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尝试和探索。
首先从机制上,应该整合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产业载体、媒体渠道以及企业主主体资源,形成有机的影视产业生态,有效链接各方资源,资源共享和协作。
其次从方案上,应该建立统一的影视产业专题数据库,针对政府侧及企业侧不同的需求,探索可落地的应用场景,打造适用于政府及企业的应用平台,来辅助政策提升产业运营决策效率,辅助企业提升内容创作效率、有效防范危险。
构建影视产业专题数据库,应该从政策、企业、作品、人才、艺人、媒体等主题入手,采集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形成影视文化行业数据资源体系,并进行数据治理、加工等,夯实行业数据基础,并形成可动态更新的数据采集机制,保障数据的鲜活性和有效性。
构建产业发展数字化决策应用,从产业宏观角度,依托影视产业专题库数据资源,建立产业监测指标体系,从政策导向、行业趋势、行业发展、行业风险、形成一系列的指数,进行智慧决策和行业引导;从产业中观角度,整合行业生态伙伴,建立生态服务体系,促进行业的协作和资源共享通道,打造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构建行业图谱;从产业围观角度,整合企业工商、知识产权、信用、司法、经营、舆情、作品、人员等数据,建立企业全息画像,实时监测企业动态,便于精准施策、精准服务。
对于政府侧来说,一是可以第一时间知晓国家、全国各地发布的最新行业政策法规,快速调整产业发展思路,形成应对方案;二是可以第一时间知晓行业动态,了解行业舆论态势,感知行业“水温”;三是第一时间监测辖区内企业动态,进行有效监管和指导服务,防止不良企业“脱轨”或者“跑路”风险,也可以防止优秀企业被其他地方“挖墙脚”。
构建企业运营数字化决策应用,一是辅助影视企业内容创作,从数据的角度帮助他们从选题、剧本创作、版权保护、艺人选择、宣发等提供决策依据。比如影视剧本往往依托于上游的IP,那么可以整合上游文学作品库数据,从文学作品的用户喜好度、作品热度、及流行趋势的分析,从而预测未来影视作品的流行趋势,为剧本选题、创作提供可参考的依据。二是降低影视作品投资风险,如上所述,由于艺人的失德失范有可能给影视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代价,可以通过建立影视从业者和艺人数据库,对艺人股东企业、艺人媒体信息、网民爆料信息进行实时采集更新,从艺人历史及动态来监测艺人风险,做到防微杜渐,实时预警,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三是通过区块链等技术,可以进行作品版权的保护和溯源,防止不必要的行业版权纠纷。
大数据不是万能的,数据也不能准确预测哪个艺人会在哪一天会“东窗事发”,如果真能那样,那未免对大数据有些神化了,因此与此同时行业要建立约束机制和门槛机制。明星频频“犯事”,说到底还是行业内对明星艺德约束不够严格。据了解,电影行业正在筹备全国电影界道德委员会,将对电影从业人员道德规范提出更高要求,并提出,要将明星艺德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中来,给明星艺德约束加一道法规之锁,明确明星的责任和义务,将明星的个人行为与职业利益挂钩。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也应在建立明星艺德的道德和法规约束方面行动起来,联合相关部门,共建科学严密的明星艺德约束机制。